逢年過節、嫁娶、喬遷新居、開業慶典等等喜事,民間都有燃放煙花爆竹的習俗。
燃放煙花炮竹是展示喜慶的一種方式,也是對傳統文化的一種熱愛。近年來,由于燃放煙花爆竹而產生的各種傷亡事故以及環境污染等問題,各大中小城市多年前已經嚴禁燃放煙花爆竹。
對此,某些人表示:既然大中小城市都禁止了,那么農村地區也應該要禁止,因為每到逢年過節的空氣污染主要來自于廣大農村地區。
如果全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,那過年過節還有什么意義?
如春節不給壓歲錢不給紅包,端午節不包粽子不劃龍舟,中秋節不吃月餅不賞月,元旦節不吃湯圓不吃餃子。
過年過節燃放煙花爆竹,只是起到一個輔助的作用,就像畫龍點睛一樣。就好比一首歌,如果沒有樂器的輔助,再好聽的歌也只能是一組漢字,一串拼音字母。
個人看法如下:
一:燃放煙花爆竹是千百年流傳下來的傳統習俗,應尊重各地區的民俗風情,不能禁止,可以提倡。
二:不能“一刀切”,想什么就做什么,凡事都有個循序漸進的過程,讓人慢慢接受的過程。
三:應從源頭解決問題,現代科技日新月異,完全可以制造出達到環保要求的煙花爆竹。
結語
我相信隨著社會的發展,思想教育的提升,每個人的環保意識都會提高,都會對自己所處在的環境作出應有的貢獻。
你對此有什么意見,歡迎說出你的想法,你的故事。
來源:萍鄉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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